记者从省劳动监察局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2个部门,于11月2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矿山、电力、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等企业。
专项检查将分阶段进行。从11月25日至12月4日为普法宣传阶段。全省各地将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地区或繁华地带,以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同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渠道,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12月5日至2017年春节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通过专项检查,实现春节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确保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