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玉树州建立教师关爱补偿制度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11-21 10:33    编辑: 陈悦         

  为有效调动教师队伍致力于民族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玉树藏族自治州建立了教师关爱补偿制度,全州184所学校、4287名教职工受益。

  玉树州地处偏远民族地区,教学水平及师资队伍滞后,为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玉树州建立乡村教师补助和教师公费体检制度,全州村级学校及海拔4300米以上或距县城80公里以外的乡级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其他乡级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教职工每两年一次体检,体检标准不低于800元/人,对教龄25年以上且仍在岗的老教师每月补贴300元,其子女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加分,提高教师人头办公经费,每年递增500元。

  建立名师选拔、培养、命名、授牌制度,完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等人员的选拔管理办法,每三年开展一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活动,被认定为学科带头人的按省州县每人每年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落实教师学费补偿和超课时补偿制度,鼓励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凡师范类毕业生到乡及以下学校任教满8年的本科师范生按学制每年补偿学费8000元,专科生每年补偿学费6000元,落实超课时补偿,对因教师缺编等造成在职教师超课时按每节课3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超课时津贴。建立便利服务和生活保障制度,全州教师统一制发教师证,在州县各级医疗单位、通信部门营业网点、景点景区设立教师便利服务窗口,教师持教师证在办理就医、存取款、缴费等业务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张多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