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老年人生病不爱到医院治疗,以为自己买点药吃了就能治好,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各种“立竿见影”疗效的医药广告,就立刻购买,面对很难辨别真假的医药广告,难免上当。
【案情简介】报纸广告类消费陷阱
2016年5月,消协接到60多岁的王大妈投诉,称其老伴因长期肥胖,对身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担,家人也想各种办法给他减肥。2015年8月,王大妈从自家订阅的某报纸上看到一则外用减肥用品的广告,广告中采用中医名家答疑解惑的方式进行大篇幅宣传,并表示此产品在减大肚子方面有着显著效果。于是,王大妈便通过报纸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商家订购了价值1320元的该产品。产品邮寄到之后,家人便按时、按剂量进行使用,但在一个疗程之后,丝毫不见广告中所宣称的减肥效果,怀疑此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发现商品的外包装说明与广告宣传内容有不符的情况,便投诉到了省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
省消协收到消费者投诉之后,通过调查核实,由于广告发布者无法提供产品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同时对于产品效果问题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省消协依据《消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广告发布者进行讲解和教育,经多次调解,广告发布者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消费者赔偿2000元。
【案情简介】电视购物类消费陷阱
2015年8月,老年消费者徐某通过电视广告,从北京邮购了1400元治疗风湿的某“胶囊”。用完一个疗程后,徐某感觉没有效果,决定不再使用该药。但对方一位自称“XXX教授”的人提出,可以针对徐某的具体情况进行配药(秘方),并一再保证使用一星期绝对大有起色。
2015年12月初,徐某又以2600元价格从对方处购买了一个疗程的“配制药”。不料,在使用该药两天后,徐某就出现了尿频尿急的症状,随后的两天里不但行走艰难,而且连睡觉翻身都需要人帮助。对此,徐某打电话向所谓的“XXX教授”咨询,“XXX教授”让其停药,并建议将剩下的药用来泡脚,徐某对对方的解释很是无奈,于是提出将剩下的药退回,但遭到了对方拒绝,并称药物采用的材料比较名贵,而且是针对她个人特殊情况配制的药不能退。对此,徐某的女儿代其向海西州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接诉后,海西州消费者协会通过电话进行了异地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海西州消费者协会远程调解,北京售药方同意退货,但考虑到所售药是有针对性的“配制药”,退回后也无法销售,在药物不退的情况下,对方退款2000元。老年消费者徐某表示满意。(周启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