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东市通过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6县(区)45个乡(镇)91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安置4606户17989人。截至目前,已下达易地搬迁专项资金19254万元,预计年底,将有一千多户贫困群众搬进新家园,开启安居新生活。
为确保易地搬迁项目顺利实施,海东市建立市级领导牵头抓总、扶贫部门负全责、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并出台了《“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脱贫方案》,明确建房补助直接补助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行业部门配套解决。
在易地搬迁地点的选择上,海东市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选择地势平坦,离学校、卫生室、文化活动室、集贸市场近的地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较好的地区。同时,积极开展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占补平衡。预计“十三五”期间搬迁16364户6676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05户33665人)。
按照搬迁一批、脱贫一批的原则,在确保基础设施同步配套的同时,提前谋划后续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发展意愿的前提下,各县(区)结合乡镇、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意见合理规划后续产业。将产业扶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社会兜底等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做到安居与乐业并重。(吕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