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13名农民工在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被拖欠的5万多元工资。
家住西宁市周边县区的农民工李某等13人,利用农闲时间在海湖新区一处建筑工地打工,但工程结束后,承包工地的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李某等人发放工资。
今年年初,李某等人先后前往城西区人民法院,想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应得的工资。很快,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这家公司向李某等人支付拖欠工资,但这家公司迟迟没有履行义务。
7月初,李某等人再次前往城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受理这起案件后,执行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纳入失信人告知书,并一面给被执行人做工作,督促他自觉履行义务,一面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经过调查,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某银行账户内有存款,便着手制作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前往被执行人外地开户银行,依法将5万余元拖欠工资扣划至城西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最终,李某等13人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贾雪琦 王元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