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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户能不能在小区停车 物业和社区有说法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6-07-01 10:31    编辑: 蒋文彬         

  “我居住的小区现在不让租住户停车,这是为什么?”近日,市民刘先生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反映。城中区自新巷16号院是个老旧小区,从6月23日起,小区突然设了门禁,规定有房产证的住户车辆才可以进出,租住户车辆无法进出。

  “这是谁规定的?我们租住户该怎么办?”刘先生说,他在这个小区已经租住了一段时间。

  自新巷16号院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保证小区内住户停车,本身就非常难。”以前没有管理的时候,小区内停车基本上就是抢车位,谁先到谁得,一到晚上,好多车子停着,路都堵了。

  小区共有400户居民,目前共有50个停车位,50户居民已经办理了车位手续,车位已满,另外,租住户因为不会长期租住,所以没有给他们办理相关的停车手续,自停车位确定后,乱停车的情况好多了。“如果车位有多余的,还是可以考虑给租住户的,但到时候就需要租客和房东协商。”

  城中区解放路社区负责人徐女士说,为了保障16号院居民的安全,物业对小区停车位实施改造,设置了门禁、摄像头等,目前住户可以正常出行,并没有作出凭房产证出行的规定。

  记者查看了《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的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租售价格、租售时间、租售期限等内容。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配套的车库、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季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