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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6-30 10:42    编辑: 马秀         

  为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面向基层就业,省财政决定从2016年1月起,提高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生活费标准并统一社保缴费政策。

  目前,我省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主要有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青南计划和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共五项。为强化政策落实,按照“统一政策标准,体现地区差异”的原则,近日,省财政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团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均生活费标准并统一社保缴费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起,对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生活费实行统一政策并适度提高。

  这次调整主要包括:一是提高生活费标准。在目前1650元/人·月的基础上,提高430元,并且每类地区间再提高100元,达到二类2080元、三类2180元、四类2280元、五类2380元、六类2480元。二是统一社保缴费政策。对五项基层服务人员按现行政策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是明确交通出行补助。交通费参照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的相关标准,每年核报两次。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保障大学生基层服务人员公务出行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予以核报。五是落实人文关怀。明确体检费按200元/人·年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服务所在县统一购买,大学生到村任职的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