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进展

西宁市第二批“无烟单位”创建将开始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6-06-10 10:43    编辑: 许娜         

  6月8日,记者从西宁市爱卫办了解到,市爱卫办对全市首批创建的30家无烟单位正式授牌,另外,西宁市第二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也将于近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第二批创建的“无烟单位”依然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单位、医院和学校等。市爱卫办工作人员表示,“无烟单位”要制订禁烟相关制度,在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设立禁烟劝导员,及时劝阻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目前,全市已有30家“无烟单位”,下一步市爱卫办将在开展创建“无烟单位”的基础上,同步开展《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在餐饮、宾馆酒店、网吧等公共场所选择开展执行《条例》好的单位作为示范,进一步推动全市控烟执法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控烟工作,一方面,市爱卫办将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控烟知识;另一方面,积极申报第二批‘无烟单位’,通过医院和学校等‘先行单位’,带动其他场所加入到控烟行列中。”市爱卫办工作人员说。(宁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