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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月”噪音污染将被重罚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6-05-21 10:49    编辑: 蒋文彬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在高(中)考期间给全体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西宁市政府决定在5月20日至6月23日高(中)考期间,实行特定区域噪声限制管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据悉,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期间、6月21日至6月23日中考期间为噪声严管期,居民区和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全天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土方挖掘拉运、建筑拆迁等产生较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的标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5月20日至6月23日期间除上述五天外,其余时间为高(中)考噪声重点监管期。居民区和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土方挖掘拉运、建筑拆迁作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标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可对身边的噪音污染行为进行投诉,市环保局及四区、三县环保部门已设立了环保投诉专用举报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西宁市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或6311110;城东区举报电话:8140110 ;城中区举报电话:8254110;城西区举报电话:6282110;城北区举报电话:5133110;大通县举报电话:2731592;湟中县举报电话:2230026;湟源县举报电话:2480261。(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