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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合规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6-05-09 10:10    编辑: 马燕燕         

  今后,我省“两线合一”后确定的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4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扶持脱贫作用,民政厅正式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医疗救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我省将通过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预防和阻止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十三五”期间,符合条件的群众,将由民政部门按照当年参保个人缴费的平均标准,对农牧区低保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同时,我省还将开展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对罹患基本医疗报销已建立门诊路径的四类重大疾病的农牧区低保对象,在门诊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农牧区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不设起付线,剩余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展开救助;农牧区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或事故责任方赔付后,年度内个人负担费用(含自费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对于经政策性保障和医疗救助后医疗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家庭,我省将积极衔接慈善公益组织或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和帮助,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

  此外,我省将整合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政策合力,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负担,通过与卫生部门协调,确定布局合理的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便利。(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