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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照片可以社会化采集了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6-04-29 10:37    编辑: 马秀         

  4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5月1日起,青海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社会化采集,申请人首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或换领新证,可依需自愿选择省内任意一家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照相馆拍摄出入境证件照。

  据了解,全省各联网照相馆将通过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系统,把拍摄好的相片传送至中国电信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据相片采集服务中心进行质量检测。如相片质量检测合格,相馆即可打印《青海省出入境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交给用户;相片质量未达标准的,申请人可要求照相馆免费重照。随后,中国电信采集服务中心将通过专线将相片传送至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相片数据库,专门用于申请人办理制作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只需持照相馆打印的数码相片采集回执和一张纸质相片(贴申请表用),即可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

  证件照采集社会化后,省内具有合法营业资质并有意参与出入境证件制证相片社会化采集的社会照相馆,均可在中国电信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采集服务中心(http://bzztc.gdbnet.cn)免费注册,并下载专用软件,获得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申请人首次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证照换发、补发的,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将接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一张纸质相片(贴申请表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不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办证群众可选择性价比高的照相馆拍摄出入境证件照,中国电信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采集服务中心已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将根据群众的投诉、评价为注册照相馆建立“诚信档案”,重点监督违规操作的照相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暂停采集取消其服务资格。(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