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教育服务 / 职业教育

我省职业教育教学迎来多项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6-03-03 10:30    编辑: 陈悦         

  为拓宽中高职“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今年,我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设置改革: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

  围绕我省现代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点工程等领域,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及专业群,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有机对接。紧跟装备制造、藏毯绒纺、生物制药、新能源产业一体化、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职业院校将结合自身优势,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各地各职业院校将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人才培养衔接改革:对口高职实施单考单招

  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和高等职业院校在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从2016年起,高职院校实施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提前对口考试招生,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高职院校中艺术、护理、学前教育等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可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创新改革: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合作

  我省将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鼓励多元主体组建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定向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学分制、分段制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丰富人才培养模式。

  从2016年起,职业院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深化课程改革:职业院校将“互联网+”技术运用于课堂

  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使课程设置能及时反映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专业课程和教材能与技术进步和装备保持同步更新,专业课程内容能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

  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探索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采集企业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整合传送到学校课堂,丰富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增强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