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启动价格调控机制,将在春节期间利用56.87万元的价格调节基金和县财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对平价商店实行农副产品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
该县确定5家临时价格补贴农副产品供应商店,在平价商店所经营的20种平价蔬菜及猪、牛、羊肉销售价格分别低于同类市场平均价格15%、5%的基础上,以县价格监管部门监测公布的市场批发价出售,实行价格补贴品种零差率。
对县民政部门认定的4096户城镇低保户,在指定的平价商店购物时,牛羊肉在市场平均价的基础上每公斤补贴20元、每户限购5公斤,猪肉在市场平均价的基础上每公斤补贴10元、每户限购10公斤。购买米、面、油时,在政府平价粮油的基础上再享受一次性30元的补贴,分别补贴面粉、大米、食用油各1袋(桶)。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1591户农村五保户到所在乡镇政府领取一次性农副产品临时价格补贴130元。(辛元戎 石延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