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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西宁市公安局试点身份证异地办理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6-01-25 10:45    编辑: 马秀         

  1月25日至2月5日,西宁市公安局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工作。这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深化公安改革力度的总体部署,更加便捷地服务广大群众,及时解决在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群众身份证丢失、损坏带来不便,满足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新期待而开展的便民服务。

  ●西宁市异地办理试点的派出所及范围

  开展试点的派出所为: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派出所、城中区北大街派出所、城西区兴海路派出所、城北区马坊派出所。

  试点办理的范围为:青海省海东市、黄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的户籍人口在西宁市居住、就业、就学。

  试点的方式为:点对点办理。即户籍地为海东市的群众在城东区大众街派出所办理。户籍地在黄南州的在城中区北大街派出所办理。户籍地为海西州的在城西区兴海路派出所办理,户籍地在玉树州的在城北区马坊派出所办理。

  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州)、县(区)居住的人员。

  ●异地受理身份证的范围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为原持有的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和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的。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予受理。

  ●异地受理需要的流程

  申请人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通过派出所联系预约,由民警上门采集信息后予以办理。

  ●证件发放与领取

  直接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在身份证法定办理期限内,由申领人凭取证凭条到办理地派出所领取。

  邮政速递:对申请人自愿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投递至申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对办理了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领到身份证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进行证件核验。

  另悉,3月1日起,西宁市公安局将按照省公安厅的安排,在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为了更加便捷地服务群众,解决部分群众办理路途远、不方便等问题,西宁市公安局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全面启动临时身份证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服务,群众持户口簿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即办即取。(何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