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 / 社会救助

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12-23 09:53    编辑: 马燕燕         

  让老年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为他们提供最贴心、最尽情的服务。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让老人真正享受到他们心底里期盼的人性化服务。目前,开展代养试点工作的果洛、玉树等四个藏族自治州52个乡镇中,已有1400多名老人享受这一特色服务。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老年人口超过65万,老龄化率超过11%。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多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养老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机制,推动养老事业跨越式发展,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各级财政资金补贴已超过2亿元。针对我省高寒缺氧地区养老问题突出、牧区老人居住分散等现状,今年7月,省民政厅下发《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8月初,省民政厅在全省自然环境差、困难老人比例高、居住分散的青南牧区和海南等4个藏族自治州的8个县52个乡镇,启动了为农牧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代养服务”以具有本省户籍、未入住机构且在农牧区长期居住的五保和“三无”老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年人;7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为农牧区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寻医问药、日常保洁、安全守护、精神慰藉五大方面的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以满足困难居家老人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代养服务的实质是政府为牧区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倾向于牧区。此举对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牧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表示。(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