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分配下达6000万元救灾粮确保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雪灾、低温冷冻、干旱、洪涝、风雹、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灾害种类多,受灾区域广,灾害损失大。截至目前,全省42.02万户177.1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6人(含失踪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2.12亿元。
省民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用6000万元招标采购了救灾面粉1615.32万公斤、大米212.99万公斤。11月2日,救灾物资分配下达给了全省各地,以确保灾区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发放救灾粮,省民政厅从做好接收检验、加强储备管理、规范发放程序、严格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禁止不经检验随意接收入库、禁止随意扩大发放范围、禁止大量储备和超期存放。要求基层民政部门要完整建立接收、分配和发放的财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账实相符,省民政厅将不定期对各地救灾面粉、大米的建立账目、发放流程、库存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在全省进行通报。(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