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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分级诊疗减负又便民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10-11 10:37    编辑: 马秀         

  格尔木市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以来,通过多项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方便了患者就医。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以来,格尔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分级诊疗程序、转诊审批程序、异地转诊程序、双向转诊机制四项制度,并严格九项控费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面向全社会编印《格尔木市分级诊疗制度宣传册》10万份,正确引导全市就医人群合理分流。

  统计显示,格尔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出比例,与制度实施前相比下降了0.02%,基层医疗机构则上升了2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下降5.07%,基层医疗机构上升了10%。平均住院日二级医疗以上医疗机构减少至8.5天,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持平。药品收入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下降3.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机构下降2.03个百分点。目前,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格尔木市居民在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可以达到70%、80%、90%。2015年,为鼓励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医保部门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付线由300元降低为100元,进一步方便了患者就诊。(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