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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即提即贷 二手房贷取消第三方评估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8-25 09:49    编辑: 许娜         
  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又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提了不能贷、贷了不能提,这让许多购房职工面临两难选择。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在,公积金既可提取又可贷款。这项业务的办理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同时,二手房贷款取消了第三方评估。

  据悉,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全额提取个人及配偶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无需留存一年。据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已经对即提即贷业务放宽了条件,既可贷款也可提取余额,但提取余额需要在办理贷款业务一年后才可办理,今年,这项政策得到了优化。

  对于即提即贷,市民持欢迎态度。正打算在城东开发区一楼盘购房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一套房子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刚签订购房合同,首付还差近8万元,这下好了,提取账户余额,首付够了。”张女士高兴地说。

  公积金即提即贷政策,不仅可以解决购房者资金缺少的难题,还可以增加首付减少贷款,从而降低利息的压力。除了这一政策,二手房贷款取消第三方评估,这也让市民省下了一笔评估费。

  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规定,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便民的住房公积金措施,通过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度放宽贷款标准、发展异地贷款和二手房贷款业务、建立浮动贷款制度、改进提取业务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此次对即提即贷政策的优化调整,将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困难。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业务流程

  对农村自建房提取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自建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查看及业务受理。

  对偿还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跨省、省内跨行政区域转移业务进行了优化,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提供的银行账号。

  同一经办网点转移等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职工因工作调动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若其转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在同一银行经办网点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由银行经办网点进行审核后即可当场办结。

  协调受委托银行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支付业务,切实缩短了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优化改进了贷款审批模式,将会议审批制调整为会签审批制。

  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环节。

  协调人民银行开通征信系统查询专线。

  安排工作人员在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驻点办理贷款抵押手续,切实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

  实行了贷款即时审批,贷款业务接一笔审一笔,办一笔放一笔。

  中心所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开户业务和基数调整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账户封存等业务当日办结;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当日办结;因自建房提取业务,需查看现场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手续;抵押等相关手续办结后,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