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宁市委、市政府就业优先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各类人员就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大通县对自主创业者实施补贴。
据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大通县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给予标准为一次性申领2000元的创业补贴或5000元的创业奖励资金。对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园区的,经认定为首次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15平方米的房租补贴,不足15平方米的按据实房租补贴,最高房租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享受三年的房租补贴。注册企业给予办公和生产用房二分之一的租金补贴,商贸、服务业最高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1万元,生产型企业最高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元,享受两年的房租补贴。截至目前,大通县享受创业补贴122人共24.4万元。享受房租补贴298人共63.8万元。享受创业奖励资金63人共31.5万元。(贺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