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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怎么办理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7-08 10:30    编辑: 许娜         

  为进一步促进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近年来,西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政策,允许开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这一业务不仅加大了贷款发放力度,还方便了市民贷款买房。那么,哪些市民可以享受此类业务?办理这些业务需要哪些手续?

  据了解,如果你是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西宁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并且信用良好,均可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具体贷款流程为:打印按揭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申请人向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全部银行按揭贷款;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按揭贷款房产、土地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手续;申请人将贷款所需资料交受托行(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受托行);受托行初审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受托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手续;受托银行办理房产及土地抵押手续;贷款发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贷款期限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规定执行。(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