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我省下发通知加强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5-24 10:44    编辑: 许娜         

  近年来,在省城出现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日前,我省下发相关通知,强化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

  根据通知要求,凡从事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经营。经营品种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经营者要有稳定、可靠的奶源。应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的设备。经营者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采购生鲜乳等原料,同时索要每批次检验报告书。提供消费者饮用的生鲜乳饮品,应当天加工当天销售。

  按照要求,各地要结合属地实际,出台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制定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提出相关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