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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不给发票 消费者可举报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5-14 11:28    编辑: 陈悦         

  “发票用完了,给您打个折吧?”“使用代金券就不能开发票了。”“团购不提供发票。”随着餐饮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餐饮店的促销手段也不断翻新,不给发票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近日,有网友爆料,省城一家火锅店多次拒开发票,理由是已打折或是使用了代金券。

  刘女士告诉记者,母亲节当天晚上,她和家人在海湖新区一家火锅店吃饭,总共消费了428元,索要发票时,火锅店工作人员称,已经为刘女士免去了8元,不提供发票,如果刘女士坚持开发票,火锅店将按原价收费。

  市民马先生说,五一小长假期间,他在市区一家饭馆吃饭,结账时,马先生索要发票,服务员却告诉他,饭店的发票这几天用完了,如果要发票,可以过几天来取或者下次来补开。

  一些饭店都有各自逃避开具发票的理由,以免零头、送礼物等方式来应付消费者索要发票,实在不行,就说发票用完了,让消费者改日来取。实际上,很少有顾客会专程再跑一趟去拿发票。

  记者采访了11名市民,有3名市民认为索要发票可以保护自身权益,如果饭后遇到身体不适等问题可以作为凭证,但8名市民认为,饭店打折、免零头等方式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实惠。

  西宁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开发票是饭店的义务,按规定,商家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商家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以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详细的就餐地点、时间以及消费凭证。(侯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