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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明退税原因求助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4-13 10:23    编辑: 陈悦         

  近日,大通县解放路南、人民路北等十几个社区的居民纷纷致电本报百姓热线反映,近段时间大通县地方税务局正在为大通县居民办理房屋交易环节中的契税退税业务,可到底怎么退?具备哪些条件可以退税?需要哪些手续?一系列退税的专业问题让居民们感到一头雾水。

  针对大通县居民询问有关房屋契税退税方面的诸多问题,大通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此次退税主要针对的是2010年10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在大通县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交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纳税人。

  据了解,今年2月28日以前,由于大通县房管部门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所以对家庭唯一住房不能确认,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大通县地方税务局依据相关政策,对大通县所有购房居民均按3%征收契税。今年3月份,大通县房管部门建立了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并投入使用,可以为纳税人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证明,所以,大通县地方税务局对部分多收的契税进行退还。

  此次大通县房屋契税退税业务涉及3000余户购房者,按照有关政策,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商铺、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一律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办理退税时所需资料:《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退税申请表》一式4份,退税申请书,家庭情况说明书,以上资料由税务局提供。个人提供部分: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注明银行卡开户行行号),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复印件,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原件及复印件3份。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证明。

  为了方便广大居民,大通县地方税务局在不影响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开辟专门窗口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于契税发票丢失、购房人在外地或者确因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办理的纳税人,大通县地方税务局将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手续齐全、符合退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办理退税手续。(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