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实事

四举措推进海西税收优惠新政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3-26 09:49    编辑: 蒋文彬         

  近日,记者从海西州国税局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海西州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提高到20万元以内。

  此次,海西州国税局高度重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工作职责分工,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税企QQ群、税企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提醒初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企业申办税收优惠。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使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出偏差,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能得到政策实惠。(樊娅楠 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