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互助县积极调整补发标准和办法,使502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全县3.92万名城乡居民受益。
近年来,互助县努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大力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让更多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自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该县共实现21.3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36234人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8%。
在2014年7月1日,省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2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0元基础上增加15元,从2014年7月起补发至2015年2月份。互助县迅速行动,对调整时间、调整标准及补发办法、实施步骤和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增补的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502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全县3.92万名城乡居民受益。(李隽 刘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