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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行驶高速路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3-07 09:47    编辑: 马燕燕         

  3月6日,记者从省高管局获悉,根据规定,为杜绝因夜间长距离运行驾驶员容易疲劳引发的恶性事故,切实消除客车安全隐患,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运车禁止行驶高速路。

  据了解,在道路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必须就近寻找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候或驶离高速公路,落地休息;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车辆夜间(22时至凌晨2时)行驶期间,2小时必须更换驾驶员;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必须就近寻找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候或驶离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严格执行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驾驶员在出发前必须开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设施,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