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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对话 医改:老百姓享受到更多健康红利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2-16 11:15    编辑: 马秀         

  近年来,我省围绕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全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大病保险、分级诊疗、应急救助、先住院后结算八项制度实现全覆盖,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医改的带动下,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的状况明显改善,享受到了更多健康红利。

  对话人物: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

  对话记者:蔡雅雯

  记者:自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我省医改工作成效如何?

  负责人:医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实践,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综合改革。国家十分关心支持青海的医改工作,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听取青海医改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自2009年,我省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累计投入290亿元医改资金,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先行先试,全力推进医改工作,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机构结束了“以药补医”的历史,全省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7.59%,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25.94%,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医改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物集中统一招采、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分级诊疗制度、“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8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记者:近年来,我省不断提高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让老百姓得到了哪些实惠?

  负责人:目前,我省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104元提高到2014年的510元。今年,我省还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了扩大医保覆盖面,针对人口流动变化的趋势,我省取消了省内户籍限制、允许城乡居民异地参保,有效调动了城乡居民参保参合的积极性。全省医保参保率达到98.5%,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改革前的45%提高到76%。2012年12月,我省在全省范围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切实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医改工作中,我省同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了医保报销省内即时结算,探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试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五统一”。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不仅为老百姓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减轻了老百姓的看病负担。

  记者:我省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后,患者普遍觉得医院药价低了,在这背后我省医改工作做了哪些努力?

  负责人:目前,全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回归了公益性,县以上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全省药物配送率达97.2%。2011年,我省将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实行了“双信封制”,量价挂钩,统一配送。药物中标价格平均下降了50%左右,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3亿元以上。为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我省还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方民族医药特点,增补了200种省内基本药物,主要增加了群众习惯用药和民族药物品种,我省基本药物品种达到720种。

  记者: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医疗服务,在近几年的医改中,我省在医疗方面有哪些探索创新?

  负责人:我省医改紧紧围绕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的目标,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以回归公益性为核心,巩固完善了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经费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价格机制以及绩效考核等制度,70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物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开展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了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我省累计投入资金33亿元,改造建设了一千多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常规医疗设备。通过公开考录的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各补充了两名医学本科人才,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得到改善,软件得到提高,活力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升。为了向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我省在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推行“床前结算”,推广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改革前的10元提高到40元,服务范围扩大到14类,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补助标准达到130元,群众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记者:分级诊疗实施后,我省就医秩序发生了哪些改变,效果如何?

  负责人:2013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在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理性就医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尖扎县为例,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以来,县转省病人643人、乡转县665人、省转县137人、县转乡345人,实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目的。群众就医习惯正在逐渐发生转变,患者小病一般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大病、疑难杂症到省、州级医疗机构救治,有效助推了理性、合理的就医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