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社会融资总量约60亿元
2月5日,省民政厅、省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签署了《支持青海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合作协议》,将共同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以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为核心,开展规划编制、重点项目策划、融资主体搭建、运营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战略合作,通过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投入力度。5年内,共同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等社会融资总量约60亿元,重点支持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各类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步深入,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将由过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地区向社会老年人口密集地区转变。在服务对象方面,将由过去只保障“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兜底性基本生活保障向服务全社会老年人的普惠型老年福利转变,更加注重满足包括“空巢老人”“失能、失独老人”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等六方面的养老服务转变。同时,兼顾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三个服务领域的协调、健康发展,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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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签署仪式上获悉,根据测算,目前,我省机构养老床位缺口在1.65万张至2万张左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需求量在3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养老服务业需要8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有70万以上的老年人需要不同层次的养老消费,全省养老服务业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我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情况,未来几年到2020年,我省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使90%左右的老年人可居家养老,6%左右的老年人能得到社区养老服务支持,4%左右的失能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20%以上,全面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这个宏伟目标,需要全社会特别是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