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为国民生活基本基础,与国民利益息息相关。房屋买卖具有交割资金量大、办理程序较复杂的特点。于是,有些不法之徒利用百姓对房地产政策和制度不了解,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买卖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例如,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房产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卖房人恶意转移资产致使交易更名无法完成,房产中介违规经营造成的风险等。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为减少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从9月1日起,西宁市实施了《西宁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将实行“全额监管”。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性质类似于“支付宝”,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房屋交易资金存入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交易完成后划入卖方结算账户,从而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目的。对买方来说,过不了户,交易资金就不会给卖方,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对卖方来说,房产交易过了户就能够拿到全额的房款,保证了卖方的利益。
选择资金监管后,交易资金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存入中间账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成就后才会划转至相应账户。具体而言:一套房屋(即一笔交易)对应一个子账户,每笔交易资金独立结算;子账户仅限于资金划转,不能提取现金。划转的对应账户只能是交易双方的结算账户和卖方还贷的银行结算账户;在所有的房屋登记完成后,交易资金及利息及时划转至卖方结算账户中;交易不成功,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撤回房屋登记申请的,监管资金划转到买方结算账户。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任何单方都不能提取监管资金。
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是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免费原则。无论是中介公司、监管银行,还是西宁市房屋权属交易登记中心都不得向买卖双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监管费用。房屋交易资金在监管期间按照银行存款利息计息。交易成功的,托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归卖方所有;交易不成功,托管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归买方所有,进一步保证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收益。(袁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