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和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举行后,许多市民十分关注什么时候执行调价后的新标准。更有部分市民反映,目前调价方案还未最终确定,可是他们的小区已给他们涨采暖费了。12月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和市房产物业管理部门。
【市民问政】
一问:供暖和出租车调价具体什么时候确定执行?
二问:今冬供暖费调不调?调价后已交了今年冬季采暖费的要不要补交?
三问:有个别小区已经上调采暖费,合理吗?
【记者调查】
今年年底,随着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和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举行,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和出租车运价怎么调整、具体什么时候调整等,在市民中引起了热议。
近日,又有市民反映所在小区采暖费已经上调。本报市民问政热线接到市民尹女士反映,她所在小区在今年收取采暖费时通知各位业主上调价格,她一算要比往年多交500多元。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已经召开了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但并没有听说新的具体价格确定。她去物业询问为什么要涨价、涨价依据是什么时,物业工作人员也是模棱两可,所以她到现在也没有缴纳采暖费。
记者走访获悉,西宁市部分小区确实存在已经上调采暖费的情况。不过,多数小区已通知业主先按以往采暖费缴纳,待调价具体标准和时间确定后,请业主再进行补缴。
同时,记者走访发现,出租车运价目前仍维持以前票价。
【部门解答】
解答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不准提前私自上调采暖费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后,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整理拟调价方案和参会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已上报市政府,所以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调价方案。拟调方案待报批市政府、再报省政府批转后才执行,至于什么时候执行、要不要补缴今冬采暖费,要根据到时候确定的方案决定。所以各物业部门和供暖单位不准提前私自提价收取今年的采暖费。
对于有市民反映所在个别物业小区在新价格未出台时就通知广大业主按他们所提“新标准”缴纳采暖费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物业和供暖企业一定要按照市政府审批确定的供暖价格收取采暖费,对于不按规定乱定价格及提前乱收费的单位,价格部门将进行严查并予以制止。
另外,出租车运价目前也还没有确定调价标准。
目前仍是往年供暖价标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工作人员说,目前供暖价格仍执行往年标准,即:居民燃气集中供暖价每月每平方米为4.90元。高层、小高层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加收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的二次加压费(没有进行二次加压的供暖企业或单位不得收取加压费)。(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