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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的通知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11-25 16:07    编辑: 王易         

  附件一:

  青海省高考报名基本信息代码

  省(市区)代码

  11北京市12天津市13河北省

  14山西省15内蒙古自治区21辽宁省

  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31上海市

  32江苏省33浙江省34安徽省

  35福建省36江西省37山东省

  41河南省42湖北省43湖南省

  44广东省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

  50重庆市51四川省52贵州省

  53云南省54西藏自治区61陕西省

  62甘肃省63青海省64宁夏回族自治区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1台湾省

  81香港特别行政区82澳门特别行政区

  政治面貌代码

  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

  04民革会员05民盟盟员06民建会员

  07民进会员08农工党党员09致公党党员

  10九三学社社员11台盟盟员

  12无党派民主人士13群众

  考生类别代码

  1城镇应届2 农村应届3 城镇往届4 农村往届

  5省内农村户口改城镇居民应届6 省内农村户口改城镇居民往届

  注:已获得中等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者均为往届生,其他归为应届生;5、6中不包括从省外迁入青海高考的人员。

  考生特征代码

  (含保送生推荐条件代码)

  01省级优秀学生

  02思想政治品德突出者

  03高中阶段获奥赛奖(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科技创新一、二等奖(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单项活动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技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均以教育部网上公示名单为准,否则不认可]

  04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6名

  05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06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

  07三等功退役军人

  0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09省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10省级(含)以上三好学生

  11省级劳模、先进工作者

  12聚居少数民族

  1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

  14台湾省籍青年

  15烈士子女(解放军烈士子女不含)

  28解放军烈士子女

  16退役军人

  17散居少数民族

  18港澳青年

  19残障人员

  20有考试违规记录者

  21牧区照顾(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州)

  22牧区照顾(玉树、果洛州)

  23农牧民独生子女

  24青南地区“民考汉”考生

  25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26符合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录取条件考生

  27省级运动会体育优胜

  民族代码

  01汉族02蒙古族03回族04藏族

  05维吾尔族06苗族07彝族08壮族

  09布依族10朝鲜族11满族12侗族

  13瑶族14白族15土家族16哈尼族

  17哈萨克族18傣族19黎族20傈僳族

  21佤族22畲族23高山族24拉祜族

  25水族26东乡族27纳西族28景颇族

  29柯尔克孜30土族31达斡尔族32仫佬族

  33羌族34布朗族35撒拉族36毛南族

  37仡佬族38锡伯族39阿昌族40普米族

  41塔吉克族42怒族43乌孜别克44俄罗斯族

  45鄂温克族46崩龙族47保安族48裕固族

  49京族50塔塔尔族51独龙族52鄂伦春族

  53赫哲族54门巴族55珞巴族56基诺族

  97其他(以上民族中未包含的民族)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报考科类代码

  1文史类5 理工类9单独考试类

  应试卷种代码

  1汉文2 藏文3 蒙文

  应试外语语种代码

  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

  考试类型代码

  01全国统考31五年制转段直升高职41体育类61音乐类62美术类63民族美术64舞蹈类65艺术类校考66播音与主持67音乐表演68空中乘务

  71“对口高职” 72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

  81省属普通高校“专升本”(单考单招)

  82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考单招)

  83小语种(单考单招) 84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限报类型代码

  0不限报

  1采用原户籍迁出省分数线限报青海省属同批次院校

  2限报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限报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4限报省内高职院校

  8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已办理注册登记者)

  9符合“两五一三”条件的省外在青落户考生(不限报者)

  毕业学校类别代码

  0高中毕业1 中等师范毕业2 中专毕业

  3职业高中毕业4 技工学校毕业5 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6高职高专7 本科以上

  (注: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的“五年制直升”者,毕业类别属“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这部分学生在转入高等教育当年参加报名时考生类别归为应届毕业生。)

  附件二:

  青海省有关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报名录取相关规定

  2006年,省招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执行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青招委〔2006〕33号),其中规定:

  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年;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现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简称“两五一三”规定)

  2011年,省招委出台《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补充规定(暂行)》(青招委〔2011〕42号),明确只要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年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具体条款如下:

  一、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三年以上、不满五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二、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一年以上、不满三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三、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不满一年(高考报名前);考生学籍在高考报名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就读高中一年以上。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四、采用原户籍省(市、区)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我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考生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我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按照我省高考分值折算)。

  2013年,省招委出台《关于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读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条款的通知》(青招委〔2013〕4号),明确在我省没有户口,但持有我省“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读子女在青高考的条款:

  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户口未迁入青海,不符合“青招委〔2011〕42号”文件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但考生父母确在我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我省办理了“蓝印户口”或“居住证”,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并毕业的,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