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问题小区是否如期供暖 ●业主和供暖公司的交费矛盾为何难解决 ●百姓投诉能否100%回应 ●限购依据何在
省城供暖季如约而至。此前西宁市排查出的16个问题小区,现在是否已经供暖;每年都存在的供暖企业和业主之间供暖和交费的突出矛盾如何解决;限购500立方米天然气的依据何在?针对市民关心的供暖话题,10月24日,本报记者对话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马志强和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
对话人物: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 马志强
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敏
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张海娟
对话记者:袁震
记者:供暖季到来前,西宁市排查出还有16个小区存在供暖问题,目前这些小区的情况如何?
马志强:供暖季开始后,西宁市房产局会同燃气公司等部门,再次排查了这些小区,其中大部分小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目前仅有民航家属院因居民对管线设置有异议仍在协调解决。南山路14号院的供暖问题由城中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协商重新布线。三四一九厂家属院因燃气施工未完,决定暂时恢复燃煤供暖。此外,还有三个小区正在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很快就可以供暖。
记者:每年供暖季都存在供暖企业和业主之间供暖和交费的突出矛盾,请问这类问题为何年年有,年年难解决?
马志强:从历年的情况来看,恶意欠费已经成为影响正常供暖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省城很多小区业主把房子出租,到供暖季前,供暖单位收取采暖费时,就会经常碰壁。很多租住户不愿交费,把交费推向业主。而业主则把责任推到租住户,推来推去,双方都不能及时足额交纳采暖费,供热企业“无米下炊”,不能正常供暖。而供暖质量不好,反过来又会影响业主交费的积极性。因此,要解决这一矛盾,除了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质量外,居民也要及时、足额交纳采暖费。
记者:历年来,省城部分小区因费用问题,每年都会出现中途停暖的现象,如何减少或杜绝这一现象?
马志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就是由于供暖费用收取工作无法保障而导致的。“少数业主欠费,整个小区停暖”这一现象在以往并不鲜见。供暖单位表示“要维持供暖,不交费咋供暖”;物业公司也声称“无力垫付供暖费”;个别业主也用各种理由拒交采暖费,更严重的,采暖费用连一半都收不上。
按照《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用户逾期未交供热费,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加收滞纳金。经催促仍不交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且按规定,供暖企业可以按供暖合同约定,对拖欠采暖费的业主采取暂缓供热、限热或停止供热的措施。但很多小区是集体采暖,很难单独停止对某一户业主的供热。而供暖单位也需要生存,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替业主垫付采暖费用。因此,供热单位只能用已经收上来的采暖费购买燃料,那些没有交采暖费的业主就跟着享受了“免费的”暖气,等收上来的采暖费用完,就只能对整个小区停暖。久而久之,就使整个供暖工作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每一个业主都要自觉主动,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供暖企业正常供暖,市民才能温暖过冬。
记者:供暖质量不高,百姓维权困难,请问究竟难在哪里?是否有办理时限?
马志强:供暖质量问题应区别对待。比如一些老旧房屋,墙面无保温层或保温层早已失效;供暖管道老化,无法正常通水;房屋处于楼房的边、角、顶位置,保温效果差,散热快。这些都属于房屋自身问题,即使24小时全天不间断保证供热,也很难保证屋内温度。因此,不能将供暖质量不好的责任归于供热企业,业主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解决问题。
如果是小区业主普遍反映室内温度低。可以先自查一下,看是否因为自己改管道而导致管道损坏、接错等。如不是自身原因导致,再向小区物业、房产部门、所属区县供热办公室、建设部门反映。按照要求,这些部门接到供暖投诉后,都要及时处理、回复。
记者:对于百姓的供暖投诉,是否有统一接待、处理、回复的部门,能否做到100%回应?
马志强:目前,省城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处理市民的供暖投诉。但按照分工,由物业公司负责供暖的小区,居民可以向房产部门投诉,房产部门接到投诉后一定会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如果是由专门的供热企业负责供暖,按照《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供热监督管理工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质量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因此,如果居民对供热质量有意见,可以向所在区县建设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质量和服务予以监督检查,设置用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记者:近两年,西宁市下大力气整治环境,西宁的天更蓝了。但随着今年供暖季的到来,西宁将面临“保供暖”和“保大气”之间的矛盾,政府将如何协调这一矛盾?
马志强:由于省城还有部分小区煤改气工程尚未完成,烧清洁煤保供暖。虽然使用的是清洁煤,但难免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对于这个问题,前不久西宁市政府协同相关责任部门召开协调会。会上市政府领导明确提出,优先保民生,让广大居民正常采暖,保障百姓温暖过冬。同时,也表示治理大气污染,不是一朝一夕,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西宁市煤改气工程不断推进,燃煤锅炉也所剩无几,大气治理工作也会不断持续。
房产部门在今年的供暖工作中也会积极与市环保局协调沟通,对不能保证11月底前用天然气集中供暖的小区,先行用燃煤供暖。督促中油燃气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优先保证住宅小区居民的工程施工,增加施工人员,加大施工力度,力争早日供暖。同时,市环保局要及时将改造资金补助拨付到位。总之,就是要在优先保证市民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锅炉对大气的影响。
记者:燃气公司规定,采暖季天然气限购500立方米,限购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居民家里天然气不够用,怎么办?
薛敏:燃气表多放置于厨房等油烟大、湿度高的环境里,老化损坏就会导致数据读不出来。为防燃气表出故障时对不出数据,用户和公司都无法出具实际余量凭证的情况出现及燃气表的存气量都有限度,部分居民用户购气后,输入表内气量过多,容易发生气量丢失的情况,给用户带来损失和麻烦。因此,燃气公司规定用气性质为“居民壁加灶和居民壁”的用户冬季每月可购气量500立方米,如每月购气量不够用,可依据房屋面积办理增购气量手续。房屋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用户,可以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协议)中的任意一项资料(资料中必须标明具体住址、用户姓名、房屋面积,并且需与天然气卡上的地址、姓名相符)和燃气卡,到胜利路燃气服务大厅5号柜台办理增购气量手续。
记者:为何每年燃气施工都集中在9月以后,致使部分煤改气小区和新建小区无法按时供暖,请问燃气公司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张海娟:近几年,西宁市综合整治空气污染现象,煤改气的量较大。其中很多工程都是上一个采暖季结束后才提出申请,之后,燃气公司还要勘察、设计、备料。同时,很多小区的锅炉房土建、设备采买、锅炉安装等工作完成,具备燃气施工条件也已经到了9月之后。另外,每年5月至8月,是西宁市的旅游季节,省城节会也较多,燃气管道铺设开挖路面,不仅会影响交通,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因此,开挖也要在9月之后。这就导致燃气工程集中在临近供暖期,甚至到供暖期开始后才能开工。为此,燃气公司在不影响用气安全的前提下,已经精简了办事流程,缩短了施工工期,尽全力让市民温暖过冬。(袁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