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交通出行 / 自驾出行

“十一”长假期间小客车继续免费通行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10-01 09:58    编辑: 王易         

  记者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十一”期间,该厅将继续执行收费公路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时间为10月1日00:00至10月7日24:00。届时,全省各收费站将采取“入口不发卡、出口抬杆放行”措施,以提高收费站通行速度。

  据预测,“十一”期间,我省收费公路车流量比较集中的路段仍是西宁市及周边城镇进出口段和通往大通、湟中、贵德、互助等景区周边的沿线路段。对此,省交通运输厅将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出行服务信息,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