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住房 /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来源: 青海住房公积金网站    发布时间: 2014-09-25 14:53    编辑: 马燕燕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期限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和具有高级职称、以及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借款人,在身体状况良好的前提下,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