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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三问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4-08-27 15:36    编辑: 马秀         

  许多市民都会为堵车而头疼,无论是上下班高峰期,还是周末放假,路面上的车辆数不胜数。一旦发生事故,便会给路面交通带来很大压力。快速理赔是人们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选择索赔的主要途径。那么,发生事故时,该如何快速理赔呢?能否先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然后再等候处理?是否任何事故发生后,快速理赔都应到场呢?

  【市民问政】

  问题一:发生事故后,能否自行移动车辆?

  问题二:是否任何事故快速理赔都应到场?

  问题三:快速理赔接到报案需要多久到场?

  【记者调查】

  每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市民往往会将车停在原地不动,等待交警、快速理赔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处理。但是,随着西宁车辆逐年增多,本就不宽的道路,一旦前面车辆停止行驶,便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8月18日,记者在我市七一路附近看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在等待右转弯时发生了剐蹭。双方车主立即将车就地停下,下来查看车辆损坏情况。由于右转线路只有一条,后面的车辆因无法行驶,纷纷鸣笛催促,路面越来越堵。此刻,已拥有五年驾龄的司机李先生表示,车辆在路面行驶途中,经常会遇到类似的剐蹭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害怕自己处理不当,多数车主都会选择等待快速理赔人员到场。但由于事故车辆占道,往往会给道路交通造成一定程度的拥堵状况。

  【部门解答】

  解答一:现场拍照后可移动车辆

  解答部门:西宁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快速处理中队

  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快速处理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缓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解答二:轻微小事故符合免现场

  解答部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车辆轻微剐蹭事故,已被划分到了玻璃划痕的类别之内,符合免现场要求,快速理赔可以不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后,双方车主只需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西宁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后,然后带齐驾照、行车证、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事项便可。

  解答三:接到报案后半小时到场

  解答部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通常发生事故后,车主首先拨打中国平安车险全国客服电话95511,客服接到报案后,再进行调度派案。西宁地区工作人员在接到派案后,承诺会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在派案过程中,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催促。(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