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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五项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上涨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08-15 10:23    编辑: 李滨         

  为保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五项控费措施:一是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住院医药费用控制工作,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利益;二是认真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三是严格执行病种限额付费价格,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125种大病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尤其是二、三级医疗机构严格控制人均住院费用,力争2014年人均医疗费用实现零增长;四是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五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病种付费监管机制,将控费工作纳入考核目标。(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