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目前,每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
一、贷款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本人诚实守信,户籍及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区),被国家批准设立的普通本、专科院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金额、期限和利息
1、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3、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