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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怎样办理助学贷款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4-07-30 10:33    编辑: 马秀         

  记者从平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平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7月20日开始办理,截止9月10日结束。

  据了解,凡通过国家助学借款资格认定的学生,都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办理。高中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出示双方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两份。今年续贷学生的办理手续比往年简单许多,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出示身份证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手续从简,给续贷学生带来极大方便,同时也减轻了负责人的工作负担。

  记者在资助管理中心观察到,前来办理手续的学生络绎不绝,陪同办理的家长较去年相对减少。近几日,续贷学生较多。“今年手续简单,不用像前两年那样和家长一起来,也不用去村里、政府、民政局盖公章,自己申请签字就可以,方便了许多。”前来续贷的王同学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说:“今年我们还是实行网络申请,学生可以自己进入在线服务系统,按照申请程序完成。但是怕学生会填错,我们提供场所和电脑,在我们的帮助和指导下进行申请办理手续。”记者了解到,在校大学生凡满足助学贷款条件的也可持学生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申请。

  记者还了解到,办理贷款的学生需注意,在高校报到后,请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10月10日前,生源地资助中心未收到电子回执将视为当年贷款无效。(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