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玛沁县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私自挂靠车辆引起纠纷
5月6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16辆“出租车”司机向青海新闻网反映,他们在4年前和果洛藏族自治州利众出租车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让他们买车到玛沁县从事出租客运。但是4年过去了,他们依然没有拿到客运的相关手续,目前,所有16辆车被迫停运。
签了协议交了钱,但没法营运
情况反映人刀布旦扎西等人称,2010年4月6日,他们和果洛州利众出租公司经协商,该出租公司先给他们发放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后,他们手持该公司给的代码证到西宁、兰州先后购买夏利车16辆。之后,部分司机与该公司达成口头合同——《出租汽车服务合同》,部分司机先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出租汽车服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他们将自己购买的夏利车挂靠到果洛州利众出租公司名下,并由该公司包办运营证,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该公司为这些司机实行有偿服务。
“这个公司的服务项目是为我们办理有关营运手续、代征、代收、代缴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的各项出租车费用;口头达成协议和签订合同后,我们按约定交纳了两年的管理费。”刀布旦扎西说。
刀布旦扎西等人说,他们在购买车辆后,按照该公司要求,购买了车辆强制保险及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车辆挂靠期间,该公司依法为以上16名司机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但至今为止,该公司无法给以上司机办理车辆营运手续,导致他们的车辆从2011年开始无法年检年审,无法购买保险。
“经我们与这个公司协商,才知道每年的营运手续名额由政府批准,而公司无法得到营运手续名额,所以,这个公司无法为我们办理营运手续。我们都是四处借款购买的夏利车,目的就是为了运营,维持家庭生计。”刀布旦扎西说。
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私自挂靠车辆
但是,记者致电果洛州玛沁县运管所海所长时,他说,这件事情他也知道,但是一直在解决,“这件事主要是利众出租公司办理的事情,他们没有处理好其中的问题。”
随后,海所长给青海新闻网回复了有关事情的详细情况。回复称,在2009年,玛沁县对大武地区出租车辆进行“三统一”管理过程中,其中反映问题的车辆原车主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向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任何申请的前提下,购置车辆欲从事出租客运经营,在未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利众出租汽车公司擅自与上述车主签订挂靠协议。在此过程中,这些车辆的车主均未按法定程序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办理营运手续的申请。
截至目前,部分车主向玛沁县运管所补充提交了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申请,申请提交时间多数在2013年以后。
玛沁县交通局称,2009年10月,该局针对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私自挂靠车辆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实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利众出租汽车公司加强管理,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挂靠车辆。但是,利众出租汽车公司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顾业务单位的有关要求,继续私自挂靠车辆并收取服务费。
玛沁县政府要求玛沁县交通局整改
2010年,部分车辆车主反映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私自挂靠车辆、非法收取服务费用问题。玛沁县人民政府要求县交通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尽快提出整改方案。
玛沁县交通局经过调查核实,利众出租汽车公司未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私自挂靠68辆车并收取了服务费,并要求利众出租汽车公司拿出处理解决办法,维护出租客运行业的稳定。
2011年4月初,利众出租汽车公司将处理解决办法上报玛沁县交通局。处理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为了维护购车车主的最大利益,由利众出租汽车公司根据购车发票全额收购车辆,承担车辆购置附加税、办理行车证件费用,并将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退还车主;二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将车辆分流至果洛州甘德县从事出租客运,并由利众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为车主办理出租汽车营运手续;三是车辆使用性质改为非营运,由利众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过户、变更等费用,并将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退还车主。
2011年4月6日,玛沁县交通局将利众出租公司提出的补救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2011年4月8日,时任玛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拉钦才让召集县交通、发改、工商等部门专题研究,要求县交通部门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出租客运行业的稳定发展。
整改方案未落实车主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自2011年4月10日至5月27日,玛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与54辆车主分别谈话,将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的补救方案告知当事人。其中有14辆车主无法取得联系。
据了解,经该县有关部门协调后,利众出租汽车公司以全额收购的方式解决了15辆车的经营权问题。利用分流的方式解决了4辆车的经营权问题。另有10余辆车采取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了经营权问题。目前,不接受解决方案,且长期未经许可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车辆大概在16至20辆之间。在这部分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的车辆中,多数经过多次转卖,现车主已经不是行车证上登记的车主本人,加之出租客运车辆经过恶意倒卖将购置价格抬高,造成现车主不接受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的处理解决办法。
“我们是有协议的,我们交了钱,他们就应该为我们办理相关手续。”刀布旦扎西等人对记者说。
目前,这场由利众出租汽车公司私自挂靠车辆、非法收取服务费用而引起的纠纷还在协商中,但是双方就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至今没有达成一致。司机们希望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尽快解决问题,以减少损失。
青海方圆第三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刘全春认为,利众出租汽车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出租汽车的企业,应当事先知道挂靠车辆、收取服务费必须经过玛沁县交通局以及玛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许可。但是,该公司没有向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机构提出申请,未经审核和许可,擅自挂靠车辆,并收取服务费用,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