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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4高考】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顺序是什么?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4-05-08 16:01    编辑: 王易         

  

  我省按照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1.提前单独录取本科:军队(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司法)、公共安全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含民族班、预科),航海类,体育类,艺术类,港澳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类院校小语种,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

  2.提前单独录取本科定向:提前单独录取院校的本科定向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定向招生计划。

  3.第一批本科:“985”、“211”工程院校和经教育部、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

  4.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院校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

  5.省内院校民族预科: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海东市一区五县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

  6.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

  7.提前专科:艺术类、体育类、公安类专科,专科院校民族班、预科、藏汉双语班,对口高职,五年直升班。

  8.提前专科定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科)。

  9.普通专科: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班、独立设置高等专科、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等。

  10.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地区定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