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
请
审
批
表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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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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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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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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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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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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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离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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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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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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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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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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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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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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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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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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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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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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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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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住房情况 |
房屋地址 |
西宁市 区 |
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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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总价 |
(元) |
交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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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类型 |
□ 商品房 □ 二手房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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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 |
所购房屋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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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 |
元 |
批准售房或建房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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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申请人自筹资金 元 |
占房价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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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 元 |
贷款年限 年 |
贷 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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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质押 □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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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资金 及 还款计划 |
家庭收入合计 |
月 均 本 息 还 款 额 |
占家庭收入 % |
每月还款时 间 |
按双方商定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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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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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日 |
□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一次还本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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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配偶授权及承诺 |
本人及配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自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所提供的工作单位、职业、婚姻、收入状况,以及所购房屋情况等信息资料真实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授权及承诺: 1、 本人授权贵中心和受托银行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信用状况(含共同借款人、第三方共同还款人)。并同意贵中心和贷款银行将本人及配偶的贷款等信息提供给有关征信机构。 2、本人及配偶同意将所购住房价值全额抵押。 3、 本人及配偶承诺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并随时关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政策,根据调整后的利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 一旦发生贷款逾期,同意单位直接从本人及配偶工资或银行卡中扣还。 5、 连续6个月不偿还贷款本息,本人及配偶无条件同意处置抵押或质押物。 6、 其他经询问并有必要记录的内容: 申请人签字: 配偶签字: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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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证明及意见 |
1、 同志,个人公积金帐号: ,自 年 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已缴至 年 月,月缴存额 元,缴存余额 元,月收入 元,我单位愿对该同志收入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补充意见。 申请人单位盖章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一旦发生贷款逾期,我单位将协助资金中心(银行),直接从该职工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及罚息。 |
配偶单位工资证明 |
1、 同志为我单位正式职工,月工资收入为 元,我单位愿对该同志收入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一旦发生贷款逾期,我单位将协助资金中心(银行),直接从该职工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及罚息。 3、补充意见。 配偶单位盖章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
经办银行意见 |
信贷员意见: 抵押住房坐落位置及面积: 所购住房工程进度: 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是 □否 其他: 经调查: 该借款人提供的情况真实 ,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同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 万 仟元,限期 年,月利率 ‰。请资金中心审批。 经办银行盖章 主管行长: 信贷员: 20 年 月 日 |
资金中心审批意见 |
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同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万 仟元,贷款期限 年,月利率 ‰。
资金中心盖章 审核人: 初审人: 20 年 月 日 |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公证部门各执一份。
2、本表填妥后,借款人持所需材料到受托银行初审并报中心审批后到受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签字等手续。
3、填写本表请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字体要工整、无涂改,可在所选项目方格内填列有关信息或划“√”。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