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0〕204号)。
二、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并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给予70%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请流程
详情咨询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