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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15 10:43    编辑: 王易         

  一、政策依据

  《关于认真执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2〕25号)。

  二、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1、年龄不超过7岁;2、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脑瘫儿童。

  三、救助标准

  每年人均13200元,其中康复训练12000元,矫形器装配1200元。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县级残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贫困脑瘫儿童筛查调查,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脑瘫儿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牧、居)委会推荐,填写《贫困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经县级残联审批后,报省残疾人康复办审核备案;

  第二步,县级残联安排救助儿童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计划,进行运动、生活自理、言语、认知、社交等方面的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根据需要装配矫形器,培训脑瘫儿童家长;

  第三步,承担任务的康复机构和县级残联要重视脑瘫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的机会,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为其入园、入学提供必要指导、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