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认真执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3〕7号)。
二、申请条件
(一)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对就学、就业阶段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
三、救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资助数字式助听器1只、电池50块,并提供硬耳模制作及验配服务费300元。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直接向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第二步,县级残联对审批通过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救助对象;
第三步,县级残联通知受助人到就近的定点验配机构接受耳模制作和助器验配服务;
第四步,定点验配机构做好受助人的随访服务,一年内为受助人至少进行1次助听器效果评估与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