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证件办理 / 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 2014-04-09 11:43    编辑: 马秀         

 

场景六

符合办理的条件

确定办理地点

服务资源

办理地点查询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请于此栏填写本省/区/市满足办理该事项的具体要求

一般情况下,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办理

1.办理依据:《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办理流程: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双方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办理所需材料清单: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照片1寸3张

4.办理时限:当面办理。

5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机构名称:县人口计生局

联系电话: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