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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亲属人员落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9 09:05    编辑: 王易         

  1、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户口簿、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

  2、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户口簿、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所需材料:户口簿、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