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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人员落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9 09:06    编辑: 王易         

  在西宁城区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可申办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所需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无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