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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4-02 08:47    编辑: 马秀         

  事项名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事项编码: 63000000RS-XK-0009

  受理条件:省级外经贸行政部门转来申请文件

  办理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1-6300685

  法律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9项)

  要件材料:

  1、中、外双方各自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拟开展经营范围的文件;

  4、住所使用证明;

  5、主要经营者的资历证明(复印件)和简历;

  6、拟任专职工作人员的简历和职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