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事项编码: 63000000RS-XK-0009
受理条件:省级外经贸行政部门转来申请文件
办理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1-6300685
法律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9项)
要件材料:
1、中、外双方各自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拟开展经营范围的文件;
4、住所使用证明;
5、主要经营者的资历证明(复印件)和简历;
6、拟任专职工作人员的简历和职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