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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有疑问 消协来解答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03-12 08:35    编辑: 马燕燕         

  西海都市报“3·15维权进社区让居民放心消费”系列公益活动自启动以来,受到市民高度关注。3月11日,记者采访了西宁市城中区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就市民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

  问:西宁市民雷先生在一家4S店购车,店方说如果不按照合同预先约定提车,今后车出现了问题不履行赔偿。雷先生询问,遇到了霸王条款应该怎么办?

  答: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雷先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问:杨先生说,前几天他打算到一家网吧上网,花了十元钱办了一张上网卡之后发现网吧没有空闲的电脑,等了一段时间之后,杨先生只好去退卡,但发现预存的十元上网费只剩下了五元。杨先生非常生气,明明没有使用却被扣钱,而网吧的答复是,用户只要开卡,在十分钟之后不上网也要被扣费。网吧也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有这项规定。

  答:网吧在没有出示任何告知消费者开卡后即扣费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网吧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而且在消费者没有使用电脑即扣费的这种情况更是不允许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燕卓(燕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