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触犯何种法律法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答:这种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负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公路法》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是什么行为?
答:是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公路、标志或者进行其它破坏活动,是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沿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沿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根据《公路法》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根据《公路法》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4)任意占有高速公路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生产性活动违反了什么法?
答:任意占有高速公路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生产性活动违反《公路法》,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公路损坏的还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什么叫公路控制区?如何进行公路管理区的管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控制区为公路两侧边坡坡角底下或边沟外缘向外延伸,国道为20M,省道为15M,县道为10M,乡道为5M。《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的通告》规定:高速公路的控制区为50M。若违反以上规定,在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永久性构造物,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6)哪些车辆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7)为什么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禁止随意调头、停车、倒车和逆向行驶?
答:由于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双向行驶,且时速不低于50公里。如在高速公路上禁止随意调头、停车、倒车和逆向行驶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8)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横穿高速公路有什么危险?
答: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很快,行人如果在高速公路行走或横穿高速公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且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青海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
2001年11月26日